政府出台规范殡葬管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1-11-01 15:09:58     文章来源:采编    阅读人数:

  自从《殡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各区域纷纷落实,最近有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根据最新出台的《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火葬的公民死亡后的殡葬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当地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站)等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街道、居民小区和医院太平间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开展殡葬活动。医院太平间由当地殡仪服务机构派人会同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存放遗体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

  《办法》明确,亡故公民遗体运输由殡仪服务单位承运,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遗体运输工作。殡葬服务单位接运遗体的车辆为殡仪服务专用车辆。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医院太平间的遗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遗体。殡仪服务单位应做到“全年无公休日、全天24小时服务”,接通知后,运送遗体车辆必须及时到达。
 

殡葬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进行殡葬活动或接到举报后,对不听劝阻执意进行的,及时进行跟踪取证。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在殡葬活动中,违规高音播放或吹奏哀乐,造成噪声污染的,以及沿街焚烧和抛撒冥纸,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殡葬活动规定,相关执法管理单位或执法人员推诿扯皮、执法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是政府出台规范殡葬管理,本页面是从国家颁布的政策,跳重点摘抄而来,希望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