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墓女性随葬品

作者:极乐园小编    发布时间:2022-03-10 00:00:01     文章来源:内容整合    阅读人数:

什么是仰韶文化

  仰韶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它的持续时间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个黄河中游从今天的甘肃省到河南省之间。今天在中国已发现上千处仰韶文化的遗址,其中以陕西省为最多,是仰韶文化的中心。仰韶文化的名称来源于其第一个发掘地—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仰韶村。
  
  仰韶文化的发现
  
  1916年6月当安特生教授在山西勘探铜矿资源的时候,偶然的机会让他发现了一批古新生代的生物化石,这一发现结合当时矿藏资源勘探工作难以为继的状况,安特生教授以及当时地理测绘研究所所长丁文江先生随即调整了工作重心,转而进行对古新生代化石的大规模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这一工作也得到了当时民国农商部以及瑞典皇家的支持,于是,安特生先生的考古生涯自此也拉开了帷幕。
  
  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陕西渭河流域、山西西南和河南西部的狭长地带为中心,东至河北中部,南达汉水中上游,西及甘肃洮河流域,北抵内蒙古河套地区。已发掘出近百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较同一的文化特征。
  
  手工艺、陶艺
  
  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
  仰韶文化制陶业发达,较好地掌握了选用陶土、造型、装饰等工序。多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用慢轮修整口沿,在器表装饰各种精美的纹饰。陶器种类有钵、盆、碗、细颈壶、小口尖底瓶、罐与粗陶瓮等。其彩陶器造型优美,表面用红彩或黑彩画出绚丽多彩的几何形图案和动物形花纹,其中人面形纹、鱼纹、鹿纹、蛙纹与鸟纹等形象逼真生动。不少出土的彩陶器为艺术珍品,如水鸟啄鱼纹船形壶、人面纹彩陶盆、鱼蛙纹彩陶盆、鹳衔鱼纹彩陶缸等。陶塑艺术品也很精彩,有附饰在陶器上的各种动物塑像,如隼形饰、羊头器钮、鸟形盖把、人面头像、壁虎及鹰等,皆栩栩如生。在半坡等地的彩陶钵口沿黑宽带纹上,还发现有50多种刻划符号,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在濮阳西水坡又发现用蚌壳摆塑的龙虎图案,是中国迄今所知最完整的原始时代龙虎形象。
  
  建筑和文化
  
  仰韶文化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文化,其村落或大或小,比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周围有一条围沟,村落外有墓地和窑场。村落内的房屋主要有圆形或方形两种,早期的房屋以圆形单间为多,后期以方形多间为多。房屋的墙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里面的,也有用木头做骨架的。墙的外部多被裹草后点燃烧过,来加强其坚固度和耐水性。选址一般在河流两岸经长期侵蚀而形成的阶地上,或在两河汇流处较高而平坦的地方,这里土地肥美,有利于农业、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
  
  聚落建筑的布局整齐有序。半坡聚落保存较完整,居住区在中心,外围绕一周大壕沟,沟外北部为墓葬区,东边设窑场。共揭露出40多座房屋遗迹,有一座大房子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其他几十座中小型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半月形布局。仰韶文化居民死后按一定的葬俗埋葬,多长方形土坑墓,墓中有陶器等随葬品,小孩实行瓮棺葬。盛行单人仰身的直肢葬,但合葬墓占一定比例。合葬的人数不等,多的达80人。葬制中实行女性厚葬和母子合葬,反映了以女性为中心的特点。聚落房子朝向中心广场的统一布局,则表明当时维系氏族团结的血缘纽带根深蒂固。这些与母系氏族社会组织的特征是相吻合的。
  
  甘肃仰韶文化特征
  
  仰韶中期的发掘相对早、晚期显得单薄一些,但仍可初步确立甘肃仰韶中期的界定标准,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间。它的主要文化特征归纳如下:
  (1)遗址大多位于山谷中的河边台地,陇东黄土塬的塬边及沟壑也被先民选作居住地,对环境条件的适应生存能力比早期有所提高,海拔较高的甘南临潭发现的此类遗存就是明证。已经发掘的三个重要遗址都是在早期遗存的原址之上扩展而成,调查发现的中期遗址往往含有早期遗存,显示出早、中期一脉相承的亲缘关系。聚落布局因资料所限不甚清晰,但大地湾遗址表明,聚落内已存在多个处于相等地位的中心,社会组织呈现出多级分化的趋势;
  (2)房屋仍为半地穴式建筑,大地湾遗址中的房屋均为方形或长方形,师赵村发现一座圆形房屋遗址。大多在穴壁立柱,这说明穴坑之上已增设立面墙体,室内空间增大,采光也好,比早期房址进步。少数房址采用“料姜石”作未加工的居住面,以此提高防潮性能。灶坑以圆形桶状为主,出现双联灶,即前后两个灶坑相通,表示人口及炊事活动的增加。房址可分为大、中、小型。大型房址面积近70平方米,出土众多陶、石、骨器,并有精美彩陶,表明房址主人应是氏族首领。中型房址面积在25平方米—50平方米之间,可能是大家族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居室。小型房址面积大多在15平方米—20平方米之间,当属一般社会成员的居室;
  (3)陶窑均为横穴窑,大地湾、师赵村均有发现。一般分为火塘和窑室两部分,火塘是添柴生火之处,呈圆形或长方形,有火道通人窑室。窑室均呈圆形,周边设环形火道,受热较匀。火塘一般低于窑室,由下往上火势自然加强,烧陶技术比早期有显著提高;
  (4)本期墓葬资料甚少,按常理推测应有集中的公共墓地,但至今未见踪迹。不仅甘肃未见,其他省区也未发现。这一奇特现象或许表明了中期的先民们选择了尚不可知的埋葬习俗。我省仅在大地湾发现3座零星墓葬,均为成人单身葬,其中1座侧身屈肢,另2座仰身直肢。都有随葬品,分别为陶瓮和骨笄;
  (5)陶器以细泥红陶、夹砂红陶为主,还有少量的橙黄陶、灰陶以及褐陶。饮食器多为细泥红陶,其中不少是彩陶,罐、缸、瓮等炊器和盛储器则以夹砂红陶为主。器形以平底为主,少量为尖底,偶见圜底,这是陶器形制的重大改变,平底陶器终于基本取代了圜底器,在史前文化上首次成为主流器形。常见器物有敛口平底钵、曲腹彩陶盆、双鋈盆、多孔盆形或钵形甑、双唇口尖底瓶、弦纹或绳纹短颈罐、大口小底缸、曲腹瓮等,器类较前复杂,大型器物增多。纹饰仍以绳纹为主,其次为弦纹和线纹,还有少量的剔刺纹、附加堆纹等。制陶以泥条盘筑法为主;
  (6)陶制生产工具以纺轮、陶刀为主,仍有少量的陶锉,形制较前复杂。细泥捏塑的纺轮增多,陶片改制的减少。陶刀形制更为规整,数量增多。陶制装饰品仍是常见的陶环,但陶质细腻,小巧玲珑,还出现酷似羊角的陶制装饰品;
  (7)石器的形态和技术比早期有所进步,加工较为精细,如常见的石斧更为厚重,石铲刃部更为锋利,石刀钻孔由近背部向中部转移;
  (8)骨器种类、数量与早期相比有较明显减少,表明狩猎在经济生活中地位下降。出现不少精品骨镞、骨笄。
  从文化特征上可以看出,甘肃仰韶中期是在早期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而来,其陶器继承了早期的许多文化因素,但又有明显的变革,其经济形态与早期大体相同,但狩猎比重下降。与陕西等邻省同期文化面貌相比,差异不大,但有分化的趋势,地方区域性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凸显出来。
  距今约5000~6000年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1921年首次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陕西渭河流域、山西西南和河南西部的狭长地带为中心,东至河北中部,南达汉水中上游,西及甘肃洮河流域,北抵内蒙古河套地区。已发掘出近百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较同一的文化特征。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选址一般在河流两岸经长期侵蚀而形成的阶地上,或在两河汇流处较高而平坦的地方,这里土地肥美,有利于农业、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如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约有100多座房屋,分为5组围成一圈,四周有濠沟环绕,反映出当时有较严密的氏族公社制度。仰韶文化属于母系氏族公社制繁荣时期的文化。早期盛行集体合葬和同性合葬,几百人埋在一个公共墓地,排列有序。各墓规模和随葬品差别很小,但女子随葬品略多于男子。

仰韶文化最出名的文物

  对仰韶文化墓地的发掘为对它的认识带来了许多贡献。墓地的随葬品和下葬的方式为当时的生活方 式、信仰、生活条件带来了许多启发。
  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 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
  仰韶文化制陶业发达,较好地掌握了选用陶土、造型、装饰等工序。多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用慢轮修整口沿,在器表装饰各种精美的纹饰。陶器种类有钵、盆、碗、细颈壶、小口尖底瓶、罐与粗陶瓮等。其彩陶器造型优美,表面用红彩或黑彩画出绚丽多彩的几何形图案和动物形花纹,其中人面形纹、鱼纹、鹿纹、蛙纹与鸟纹等形象逼真生动。不少出土的彩陶器为艺术珍品,如水鸟啄鱼纹船形壶、人面纹彩陶盆、鱼蛙纹彩陶盆、鹳衔鱼纹彩陶缸等。陶塑艺术品也很精彩,有附饰在陶器上的各种动物塑像,如隼形饰、羊头器钮、鸟形盖把、人面头像、壁虎及鹰等,皆栩栩如生。在半坡等地的彩陶钵口沿黑宽带纹上,还发现有50多种刻划符号,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在濮阳西水坡又发现用蚌壳摆塑的龙虎图案,是中国迄今所知最完整的原始时代龙虎形象。
  中国的仰韶文化距今约五、六千年,这时的陶器是以红陶为主,灰陶、黑陶次之。红陶分细泥红陶和 夹砂红陶两种。主要原料是粘土,有的也掺杂少量砂粒。在仰韶陶器中,细泥彩陶具有独特造型,表面呈红色,表里磨光,还有美丽的图案,是当时最闻名的。细泥陶反映了当时制陶工艺的水平,具有一定代表性,所以考古上常将仰韶文化称为彩陶文化。西安市半坡村发掘的彩陶盘也是属于仰韶文化的产品。
  仰韶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仰韶文化1921年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被发现,所以被称为仰韶文化,它的持续时间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个黄河中游从今天的甘肃省到河南省之间。今天在中国已发现上千处仰韶文化的遗址,其中以陕西省为最多,共计2040处,占全国的仰韶文化遗址数量的40%,是仰韶文化的中心。
  韶文化遗址总面积近3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2米,最厚达4米。1951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小规模发掘,发现这里有四层文化层相叠压,自下而上是仰韶文化中期-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龙山文化中期。由于以彩绘陶器为特征的文化现象首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发现,故命名为“仰韶文化”,从而使仰韶村遗址闻名中外。1961年3月国务院将仰韶文化遗址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中国历史博物馆组织中国和美、英、日等国的考古专家进行国际田野文物考察,在仰韶村附近的班村,发现了大量珍贵文物,其中最有价值的是数十斤5000年前的小米,说明中国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
  聚落建筑的布局整齐有序。半坡聚落保存较完整,居住区在中心,外围绕一周大壕沟,沟外极乐园公墓价格北部为墓葬区,东边设窑场。共揭露出40多座房屋遗迹,有一座大房子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其他几十座中小型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半月形布局。仰韶文化居民死后按一定的葬俗埋葬,多长方形土坑墓,墓中有陶器等随葬品,小孩实行瓮棺葬。盛行单人仰身的直肢葬,但合葬墓占一定比例。合葬的人数不等,多的达80人。葬制中实行女性厚葬和母子合葬,反映了以女性为中心的特点。聚落房子朝向中心广场的统一布局,则表明当时维系氏族团结的血缘纽带根深蒂固。这些与母系氏族社会组织的特征是相吻合的。
  

古人死后为什么要埋随葬品,是习俗还是制度,有什么说法吗

  古人有灵魂观念,认为死后的世界与生前世界一样需要生活用品,所以就随葬了。
  事死如事生。不是视死如视生。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通州极乐园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墓地风水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这此重要礼器的存在,表明大墓主人是执掌祭祀和军事的部落显贵 (64)。甘肃武威皇娘娘台 M 48 出土有 83 件石璧,远超出装饰的需要,应是显示地位、权势的礼器 (65)。 在长江流域,崧泽文化时期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不一的现象。如江苏吴县张陵山的 M 05 ,有木棺并随葬有 31 件陶器 (66)。良渚文化早期开始,在一些大墓中盛行用玉质礼器随葬,如张陵山上层的M 4 ,随葬品多达41 件,其中包括玉斧、 玉琮、玉瑗各一件;玉琮呈外方内圆的方柱体,表面饰有兽面纹,显然是一种礼仪性器物。良渚文化中、晚期“葬玉”之风更盛,如江苏武进县寺墩 M 3 ,是一 20 岁左右的男性墓,随葬各类陶、玉、石器达 120 余件,其中玉璧 24 件、玉琮 32 件; 24 件玉璧大小不一,分置于头前脚后、身体上下,其中最大的一件置于腹部,直径达 26 厘米; 32 件玉琮自 1 ~ 15 节高矮不等,环绕墓主一周;左侧上肢旁有 1 件精致的玉钺。新近发现的 M 5 随葬重要玉器有琮、璧、钺、带钩等,其中有 1 件玉璧直径达 29 厘米,是迄今出土规格最大者;置于足后的玉琮长 32 厘米,分为 11 节,精刻 44 个人面纹,是长琮中玉质最佳的一件 (67)。良渚文化晚期的吴县草鞋山 M 198 ,为一男性附葬两女性的墓葬,男性居于墓穴中央,随葬品最多,包括有玉斧、玉琮、玉璧等,两个女性为二次葬,也随葬有玉璧、玉琮、玉饰等 (68)。此外,在华南地区的广东曲江县石峡文化晚期墓葬中,也发现有用玉琮、玉璧、石钺等礼器随葬的现象 (69)。 东北地区早在红山文化中,就已出现了大型墓葬和礼器随葬的现象。如的牛河梁积石冢群中,大石棺位于石冢的中心部位;各类石棺中出土了数量众多、十分精美的器,有玉猪龙、玉璧、勾云形玉佩、玉环、玉鸟、玉 龟、玉鱼、玉兽等。这些发现表明至少在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其他随葬品 除了上述随葬品之外,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墓葬中还广泛发现有猪、羊、狗等家畜随葬的现 象。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盛行用猪头随葬,如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中,随葬猪头或猪骨者占 1/3 ;其中 M 13 随葬猪头14个, M 60 发现有半只猪,其他墓葬则随葬猪下颌骨、猪牙等。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有用猪、羊、狗等骨骼随葬的习惯。如甘肃永登蒋家坪发现一座属马厂类型中期的大墓,随葬有 30 多件陶器,人骨架下挖有一长方形坑,内分层埋有猪、狗等骨骼 (70);甘肃临夏大何庄墓地有 9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少者 3 块,多者可达 36 块 (71)。黄河中游的陶寺墓地有 14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最多的一座达 30 付以上。长江流域的马家滨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等也发现有用猪下颌骨随葬。此外,在黑龙江的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还发现有用鱼骨、野猪牙、鹿角等随葬的现象 (72)。 一般认为,由于家畜可食用、可交换,因而成为最早的私有财产观念之一。墓葬中出现家畜随葬,应是财产私有的重要表现。 编辑本段各个时期的随葬品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平民墓葬中,最常见的随葬品是各种石器和陶器,因为这些是死者生前的日常用品。那一时期的贵族墓葬中则常见玉制的礼器,这些东西代表了他们生前的地位与财富。 秦汉(前221—220)以前 秦汉(前221—220)以前,平民墓葬中随葬品多为陶器,而王公贵族墓葬中则多见各种青铜礼器。此外,商周以来,以车马殉葬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因不再允许以活人殉葬,所以,以陶、木制作的人俑大量出现。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汉景帝(前157—前141年在位)甚至将他们的整支军队都带到了陵墓之中。这一时期,随葬品中的青铜器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精美漆器和各种丝织品,这也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瓷器生产工艺逐渐成熟,随葬品中瓷器与陶俑平分秋色。唐代墓葬多随葬三彩陶器,这是一种专门用于随葬的明器,色彩鲜艳华丽。 宋代 宋代是中国古代科技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从这一时期开始,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均已达到相当的高度,随葬品种类日益丰富,不再具有早期墓葬中那种鲜明的时代特色。 编辑本段出名的随葬品 1987年12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埋葬着这个希望子孙世代做皇帝的始皇帝的秦始皇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35公里的临潼区境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陵园。史载,秦始皇为造此陵征集了70多万个工匠,建造时间长达38年,同时也生产着奇迹。 1974年3月兵马俑从5米深的地下“横空出世”,是几位农民的幸运,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虽地处秦始皇陵东侧达1.5公里,以兵马俑一、二和三号坑为主体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仍占地300余亩,规模宏大,气势雄伟。 “8000兵马俑如同复活的军团一般,宿卫着秦始皇陵。”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考古队队长刘占成说:“虽是陶俑,但它们如真人一般大小,或身穿齐膝长衣,外披铠甲,手持长兵器,或腰束革带,腿扎裹腿,足登方口齐头翘尖履,或黑发,蓝袍,绿脸,给人留下的不仅仅是雄纠纠的军威,更多的是2200年前古人的生活实况。” 经考古勘探,秦始皇陵可分为陵园区和从葬区两大部分。陵园区占地近8平方公里, 有内城和外城两重,封土呈四方锥形,现存高76米,周围有大量地面建筑遗迹和陪葬物。陵墓是安放秦始皇棺椁的地方,陵墓四周有陪葬坑和墓葬400多个,主要赔葬坑有铜车马坑、珍禽异兽坑、马厩坑以及兵马俑坑等,历年来已有5万多件重要文物出土。1980年发掘出土的一组两乘大型的彩绘铜车马--高车和安车,是迄今中国发现的体形最大、装饰最华丽,结构和系驾最逼真、最完整的古代铜车马,被誉为“青铜之冠”。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

瓮棺的颜色有什么特点,在刚装入“瓮棺”时,女孩有衣服穿吗为什么

简单介绍一下仰韶文化

  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北9公里处的仰韶村。
  
  仰韶文化,因在河南渑池仰韶村发现,故名。仰韶文化也称彩陶文化,多数是粗陶。 这是当作同系统文化的代表名称。
  在潼关县境内,已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有两处:
  一处是南寨子仰韶文化遗址。位于吴村乡南寨子鱼化屯小河和潼河交汇处,南高北低,东西宽约350米,南北长约1000米。这处遗址的文物,除部分灰坑因修筑陇海铁路受到一些破损,大部分尚保存完好。发现有高2。5米、长达30米的灰层一处,直径3米到4米的灰坑11个,人骨架三个,出土文物有石斧、石镰、石环,还有红灰陶环,夹沙红网坠的口、耳、底,有彩陶钵、红陶盆、夹沙陶罐等的口和底,还有红、彩陶片等。陶器饰多样,有绘画纹、网纹、水纹、绳纹、兰纹和附加堆纹等。
  另一处是张家湾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港口镇张家湾圪岔路以西的二层高原(当地人叫二层台)上,东西宽约50米,南北长约100米。这处遗址发现有露出在南高红2米的灰坑两个。灰坑内有集中的草泥和红烧土,抗日战争前夕至今,出土的文物 陶器瓦瓮、瓦罐、陶瓷瓦瓮、陶片和石块等。陶器纹近几年有绘纹、画纹、兰纹等多种。
  这两处古文化遗址,依山傍水,土地肥沃,具有人类聚居生存的优越条件。它们都是在1980年经省、地、县普查文物小组发现鉴定的。出土文件收藏于县文化馆中。
  
  1921年,经中国政府批准,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和我国考古学家袁复礼一起进行了首次发掘。根据出土文物,确认是我国远古文化的遗存。按照考古学惯例,把首先发现地作为该文化类型的名称,故名"仰韶文化"。
  
  遗址座落在仰韶村南边的缓坡台地上,北依韶山,东、西、南三面环水,东北到西南长900余米,西北到东南宽300余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文化土层堆积存度2一4米。1951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小规模发掘,发现这里有四层文化层相叠压,自下而上是仰韶文化中期-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龙山文化中期。
  
  仰韶文化遗址从发现至今七十余年间,共经过三次有计划的发掘。其主要出土器物有石器、骨器、陶器、蚌器。用于农耕的石器有斧、铲、凿、锛等工具;用于狩猎的有石镞、弹丸、石饼等;用于纺织的有线坠、纺轮、骨针、骨锥等。当时人们的生活用具均为陶质,出土器中物有鼎、罐、碗、盆、钵、杯、瓮、缸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陶器上精美的装饰图案,其纹饰有宽带纹、网纹、花瓣纹、鱼纹、弦纹和几何图形纹等。这些纹饰充分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和对生活美的追求。精美的彩陶是仰韶文化独具的特征。
  
  1961年3月国务院将仰韶文化遗址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中国历史博物馆组织中国和美、英、日等国的考古专家进行国际田野文物考察,在仰韶村附近的班村,发现了大量珍贵文物,其中最有价值的是数十斤5000年前的小米,说明中国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
  距今约5000~6000年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而得名。
  1921年首次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陕西渭河流域、山西西南和河南西部的狭长地带为中心,东至河北中部,南达汉水中上游,西及甘肃洮河流域,北抵内蒙古河套地区。已发掘出近百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较同一的文化特征。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选址一般在河流两岸经长期侵蚀而形成的阶地上,或在两河汇流处较高而平坦的地方,这里土地肥美,有利于农业、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如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约有 100多座房屋,分为5组围成一圈,四周有濠沟环绕,反映出当时有较严密的氏族公社制度。仰韶文化属于母系氏族公社制繁荣时期的文化。早期盛行集体合葬和同性合葬,几百人埋在一个公共墓地,排列有序。各墓规模和随葬品差别很小,但女子随葬品略多于男子。
  制陶业发达,较好地掌握了选用陶土、造型、装饰等工序。多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用慢轮修整口沿,在器表装饰各种精美的纹饰。陶器种类有钵、盆、碗、细颈壶、小口尖底瓶、罐与粗陶瓮等。其彩陶器造型优美,表面用红彩或黑彩画出绚丽多彩的几何形图案和动物形花纹,其中人面形纹、鱼纹、鹿纹、蛙纹与鸟纹等形象逼真生动。不少出土的彩陶器为艺术珍品,如水鸟啄鱼纹船形壶、人面纹彩陶盆、鱼蛙纹彩陶盆、鹳衔鱼纹彩陶缸等。陶塑艺术品也很精彩,有附饰在陶器上的各种动物塑像,如隼形饰、羊头器钮、鸟形盖把、人面头像、壁虎及鹰等,皆栩栩如生。在半坡等地的彩陶钵口沿黑宽带纹上,还发现有50多种刻划符号,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在濮阳西水坡又发现用蚌壳摆塑的龙虎图案,是中国迄今所知最完整的原始时代龙虎形象。聚落建筑的布局整齐有序。半坡聚落保存较完整,居住区在中心,外围绕一周大壕沟,沟外北部为墓葬区,东边设窑场。共揭露出40多座房屋遗迹,有一座大房子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其他几十座中小型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半月形布局。仰韶文化居民死后按一定的葬俗埋葬,多长方形土坑墓,墓中有陶器等随葬品,小孩实行瓮棺葬。盛行单人仰身的直肢葬,但合葬墓占一定比例。合葬的人数不等,多的达80人。葬制中实行女性厚葬和母子合葬,反映了以女性为中心的特点。聚落房子朝向中心广场的统一布局,则表明当时维系氏族团结的血缘纽带根深蒂固。这些与母系氏族社会组织的特征是相吻合的。
  在我国中原地区,河南省泥池县境内仰韶出土了大量的彩陶片和人群居住的遗址,它昭示了华夏大地的历史悠久及中华民族创造出的灿烂文明。
  古代中国是原始文明、艺术的开创地区,但经过数千年漫长的岁月,当时画在人体、兽皮、织物、木器上的图纹、文字都已荡然无存了。由于陶器的耐腐蚀性较强,虽然埋藏于地下数千年之久,而上面的彩绘图案和文字的雏形仍然清晰可辨。陶器是应农业定居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中国是古代农业发源地,在黄河、长江流域蕴藏着许多彩陶,在早晚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各自呈现出不同的艺术风格,如同烂漫的山花,缤纷多彩。